自己冒充自己真爽啊!
沈樂一開始還有點兒不好意思,很快就真香了。和家人解釋這些知識從哪里來?解釋他沒有看過書、沒有學習過,怎么就知道該這樣做?
作為家里的小輩,指揮家里“龍骨水車可以拆成各種工序,讓木匠們分開來做,只要掌握好加工精度就能拼起來”?
指揮家里“水車絕大部分部件都可以用竹木,但是大軸一定要用鐵,在這里省不得”?
說服家里人“田租少收一點,好歹給佃戶多留一口,亂世當中人比財物重要”?
說服家里人“把龍骨水車的方案獻上去,和官府搞好關系,讓縣令能夠立功,比趁災年買貧民的田重要”?
他得花多少力量來建立權威,花多少力量來壓服那些長輩!
別說一個“孝”字,就能壓得他動彈不得,這個身體的父親一個眼神,就有仆婦過來把他抱回房里,他掙扎都掙扎不動!
現在好了,沈樂可以直接假傳圣旨,呃,也不是假傳,畢竟他自己就是當年那個“沈樂”,不是嗎?
家族第一波危機終于過去了,家族看他的眼神,也和原來天差地別。
主持家事的三叔公,這個身體的父親,和幾個老人商量一下,居然不惜重金,從縣里請來了一個讀書人,教他念書識字:
“關關雎鳩,在河之洲……”
什么玩意?
我要從詩經開始學嗎?
沈樂欲哭無淚。我的時間不是這樣浪費的啊!這些我都學過了啊!我在現代往死里背啊!
“阿岳不許頑皮!”這一次,這個身體的父親黑著臉,親自過來鎮壓他:
“這位先生,祖上曾游洛陽,手抄《熹平石經》,他家中現在還存有殘本!你能學得先生的一成本事,就夠你受用一輩子了!”
熹平石經!沈樂雙眼一下子亮了。熹平石經,是東漢文化最后的輝煌,由蔡邕奏請漢靈帝,校正經書,刊刻于石,在洛陽太學前刻了四十六塊石碑。
這是是中國刻于石碑上最早的官定儒家經本,無論文本還是蔡邕的書法,都是中華文化的瑰寶——可惜毀了太多!
四十六塊高一丈、寬四尺的石碑,董卓燒毀洛陽宮廟的時候就毀了一批,北齊高澄時將石碑從洛陽遷往鄴都,半路上卻掉到水里,消失了一大半;
隋朝開皇年間,又從鄴都運往長安,但營造司不知道怎么想的,竟用石碑做柱子的基石,等到唐貞觀年間,魏征去收集殘存石經時,已經幾乎毀壞殆盡——
共約二十萬零九百一十一字的石經,現存的,只有八千八百多字了!
“小子剛才無禮了,先生莫怪!”他深深一揖至地,久久不起:
“請先生教我!請先生授我經文!”
沒有石經,有手抄本也是好的啊!他死記硬背,也要背下來,帶回現代去!對了,他這輩子要找個機會,去洛陽看一眼,現在應該還來得及看到一部分石經……
算一算,現在是234年,孫吳滅亡是280年,這個身體努力活到50歲,差不多就能過去看了。
當然,考慮到古人壽命短暫,陶塊的記憶又不知道什么時候結束,他還得努力提升自我,爭取提早過去看!
要提升自我,最好的方法,一是把自己打造成神童,二是帶飛家族。前者不難,他學習、背誦各種典籍的速度,已經讓先生驚為天人;
而后者么……
沈樂理直氣壯,抓緊每一個放學時間,游走在家族各個角落,指手畫腳:
“老祖跟我說,把東西堆起來埋著,讓它微微腐爛,可以讓肥力更足!——來,照我說的做,先在這里挖坑……”
“把糞便、雜草、落葉、灶灰這些,一層一層填進去……”
“老祖說,堆肥用的東西不夠,可以去河里撈水葫蘆!水葫蘆也是很好用的東西!”
哪怕他是著名的神童,這里指指點點,那里指指點點,都要挨幾個白眼。
但是,高舉“老祖跟我說”這面大旗,至少可以讓家族里面,單獨撥出一塊田來,由得他胡鬧,還有佃戶捂著鼻子,照他的指點勤勤懇懇,攪拌堆肥。
而當第一批黑褐色、松散無臭的堆肥施入田中,當那片田地的稻谷最終收割,產量相比旁邊的田地有明顯增長的時候,所有懷疑都煙消云散:
老祖說的是真的!
家里的神童,也沒傳錯老祖的話!
沈樂由此得到了更大的權限。更多的田地,更多的佃農,按照他的指點耕種,收獲:
“老祖說了,稻子收割以后,可以在田里種一季苜蓿,長出來的草割了喂牛,剩下的翻耕到田里,可以肥田!”
“老祖說了,天氣冷不怕,可以先在屋里,用淺盤子催秧苗,等天轉暖了再種到大田里去,可以搶回時間!”
“老祖說了,在網上這樣綁竹片和石頭!很好,用小船放下去,卡住河口,可以逮到河底的大魚……”
“老祖說……”
一樣樣措施被推廣開來,田里的產出在穩步上升。哪怕田租比例不變,家族和佃農,能夠積蓄下來的糧食也變多了。
佃農能更大程度上吃飽肚子,家族也有更多的積蓄,可以向別的方向拓展:
種桑!
養蠶!
種麻!
種柑橘!
釀酒!
燒制瓷器!
造紙……
沈樂在現代的填鴨式教學真的沒有白學。他雖然不會養蠶,卻能畫出幾個花樓的結構,教導家人織出高價錦緞;
他雖然不會釀酒,卻會搭建簡單的蒸餾裝置,把已經釀出來的果酒、桑葚酒蒸餾成烈酒;
他雖然不擅長從無到有,直接造紙,卻能指引家人找到適合造紙的青檀樹,能夠改進造紙工藝,造出光潔如玉、質地綿軟柔韌的上等紙張;
至于瓷器,哦,之前燒制瓷塔的時候,千錘百煉,至少在燒制白瓷這一塊,他認第二,周圍幾個郡沒人敢認第一!
只花了十年時間,家族人口翻了一倍,而家產則翻了將近十倍。這個身體來到十五歲的沈樂,已經不用事事號稱“老祖說的”,也成了家族的領頭人:
唯一可惜的一點,是當初教導他的那個文士,只教了他一年就直接辭去。沈樂倒是想繼續求學,卻被他攔住:
“寒門子弟……現在已經不是幾十年前了,像你們家這樣的門第,沒有出頭的機會……
與其努力讀書,還不如好好練習武藝,嘗試在軍中出頭……這輩子,能弄到個縣尉之類的,也能護佑一家了……”
沈樂默然。諸葛孔明已經過世了,孫權也開始走下坡路,而整個孫吳,階層固化,并不是寒門子弟出頭的時日。
至于,用各種奇技淫巧攀上貴人,謀求出人頭地?
找死!
孫權晚年,太子死后兩個兒子爭儲,引發二宮之爭,朝中大臣分別站在兩邊。這時候,沒有根基的寒門誰卷進去,誰就是死!
最大的巨坑是,孫權死之前兩年,他把互斗的兩個兒子全殺了,立了另外一個!那些站隊的大臣,誰也沒討到好……
且種田,且種田……
廣積糧為家族根基,發展工商業為家族提升財力。然后,開拓更多的田地,收攏更多的佃農。
甚至,從家族成員、從佃農里選人習武,選練丁壯,編成一支小小的隊伍——不管是行商坐賈,還是爭水護田,武力,都是必不可少!
一步一步,推高家族的力量!
沈樂如意算盤打得飛起。再給他十年,再給他十年……只要再十年,和他同齡的一撥幼童,就會成為家族中堅,而家族至少能拉出兩百兵丁!
然而世道并沒有給他們又一個平靜的十年。沈樂剛到十五歲,冰冷的鑼聲,再次打破了沈家莊園的寧靜:
“征討山越,大軍開拔在即!凡籍冊在錄之戶,五丁抽一!限期三日,自備兵器干糧,至縣尉府報到!逾期不至,以抗命論處!”
沈家能夠做主的男丁再一次聚集在祠堂里。沈樂此世的父親,剛剛接替去世的三叔公,成為家主的沈敦,眉頭緊鎖。
堂下,各位叔伯兄弟更是面色慘白,唉聲嘆氣。
“五丁抽一!我族繁衍至今,適齡男丁,只有不到百人!這……這一抽,是家家戶戶,每一家,每一支,都要抽人啊!”
“山越兇悍,藏在深山里,這進去……還能有命回來嗎?”
“往年不都是讓佃戶頂替嗎?多給些安家錢糧便是了……”
“對,對!讓佃戶去!我們出錢!”
“唉,又要出一大筆錢了……家里境況才好一點……”
他們雖然唉聲嘆氣,卻并不慌亂。家族繁衍到現在,已經占有小半個湖邊的良田,依附于家族的佃戶、仆役、雇工,加起來都有數千人。
讓他們多出幾十號人,頂替自家的子弟去上戰場,這幾乎是大族富戶應對征兵、應對征發徭役的慣例——好好的,誰想去上戰場吃苦?
我當貧民的時候,我要去服徭役、去打仗,我當了地主,我還要去服徭役、去打仗,我不是白當地主了嗎?
“這筆錢,應當由族產支出……”
“非也非也,佃戶們頂替的是各家各戶,應當由家里有足夠男丁,本該被抽丁的人家先出一部分……”
“我以為,還是應該按各家的男丁數量,分別出安家錢糧……”
“這和由族產支出有什么分別?”
沈樂站在一旁,沉默地聽著。
他如今十五歲,因著這些年的“神童”表現和實實在在帶領家族致富的功績,雖年紀尚輕,卻已有資格參與這類家族核心議事——
哪怕不時時刻刻舉起“老祖”的旗幟,家族議事,也有他的一席之地。
他靜聽著父輩們的議論,眉頭微皺,總覺得哪里不對:不上戰場固然是好事,可是,這條路,似乎哪里不對?
上戰場……上戰場……錢糧……人命……軍功……軍功!
不親自上戰場,不拿到軍功,家族,就永遠被鎖死在這一隅,永遠沒有上升的通道!
對于寒門子弟而言,軍功,是最快、最硬的晉升階梯。只是埋頭種田經商,沒有武力庇護,終究是砧板上的魚肉!
“父親,各位叔伯,”沈樂深吸一口氣,越眾而出。聲音清朗,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分量,在堂上震響:
“兒有異議!此次征兵,我沈家,應該有人出戰!”
此言一出,滿堂皆驚。沈敦愕然看向兒子:“阿岳,你此言何意?難道要讓你的叔伯,你的堂兄弟們去送死不成?——還是,還是……”
他下意識地扭頭望向正堂上的圖影,一句“老祖說了什么”滾到舌尖,又縮了回去。沈樂已經朗聲接上:
“非是送死,而是求生,更是求進!”
不等家中長輩質問,沈樂目光掃過眾人,沉聲道:“靠給縣里送錢買來的小吏,和靠軍功得來的官職,永遠不是一回事!沒有軍功,我沈家,永遠任人勒索盤剝!”
“那你的意思是?”
“我沈家應主動應征!但是,也不必按照五丁抽一的定例出人。”沈樂擲地有聲地回答:
“這些年,我選練丁壯,教訓部曲,家里已經有了一支戰兵。由我帶領,挑選四名機敏可靠的堂兄弟,再從訓練有素的家丁中挑選一批人。
湊足人數,再帶上佃戶當中強壯勇健,受過訓練的丁壯,組成隊伍,一起上戰場!”
“你去?!”沈敦猛地站起,“不行!絕對不行!你是家中支柱,萬一有失……”
“正因我是支柱,才更應我去!”沈樂斬釘截鐵:
“我朝制度,鄉勇以村、以鄉、以族集結,鄉老族長,自然就是頭領。我不去,沈家人不去,這些佃戶,就是被充到別人的隊伍里,死了白死;
唯有我去,才能帶得好他們,才能把所有人擰在一起,在軍中立下功勛!”
他揚起臉龐,聲音在堂上震響:
“有隊伍指揮,我不會從一個兵卒起步,更容易斬獲首級,立下軍功!哪怕是最低等的軍功,也能讓我沈家子弟在縣中謀得一官半職!
縣尉、縣丞或許不敢想,但求一個嗇夫、游徼,掌管一鄉治安賦稅,總能庇護家族一二!這豈是花錢讓佃戶頂替能換來的?”